1、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可研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写,可研报告应包括节能节能分析篇(章)或节能方案
3、项目备案文件(备案项目)
4、主管部门出具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函(核准或审批项目),鼓励类项目不用。
4、项目所在区域的规划图
5、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项目选址意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取得的提供)等能够证明项目建设用地的合法性文件
6、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7、与当地能源供应机构签订的项目能源供应意向性协议或能源供应承诺
8、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煤以上(含)的项目需有地方人民政府出具项目用能对当地能源消费及节能目标的影响文件,1-4万吨标煤的项目需由区、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出具,4万吨以上的项目需由地市州级人民政府出具。
9、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概况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3)工程建设方案:建设背景、内容、规模;产品及工程技术方案、主要设备选型、辅助设施和附属工徎;能源利用方案等。拟建项目的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
10、工程区域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项目工艺平面布置图
11、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带控制点工艺流程图
12、主要工艺设备表(详细)、主要耗能设备表
13、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明细表
14、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5、辅助生产系统的能源利用及消耗状况(按工艺要求提供):
(1)供电照明
(2)通风空调系统
(3)给排水系统
(4)自动控制系统等
16、项目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在整理项目已提供的资料提出的补充资料)
(备注:若项目设计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节能分析篇(章)或节能方案中已经包括的内容可不重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