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了做好国外设备进口标准化审查工作,国务院各部门的设备进口项目建议书,报送本部门标准化管理机构和国家标准局,省、市、自治区的项目计划应抄送本地区的标准化管理机构。中哲咨询撰写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的主办单位及负责人;
二、项目的内容与申请理由;
进口设备要说明拟进口的理由,概要的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条件,主要设备名称、简要规格和数量,拟引进的技术名称、内容及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投资概要情况,以及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要情况。
三、进口国别与厂商;
拟探询的国别厂商的全称,包括外文名称;
四、承办企业的基本情况;
工厂是新建、改建或扩建,地点及其他基本情况;
五、产品名称、简要规格与生产能力及其销售方向(国内销售、出口外销);
六、主要原材料、电力、燃料、交通运输及协作配套等方面的近期和今后要求与已具备的条件。如果是矿山、油田等项目,还要说明资源的落实情况;
七、项目资金的估计与来源:
1、项目的外汇总用汇额。其中包括设备工作阶段的用汇额及用途(均折算为美元、万元计算,使用非美元外汇的要说明折算率);
2、外汇资源的来源(申请国家拨付现汇或延期付款、利用外资贷款、补偿贸易、自筹外汇等)与偿还方式(国家统一偿还,企业自行偿还);此点也要在资金申请报告中体现;
3、国内费用的估计与来源。其中包括基本建设投资;
八、项目的进度安排;
九、初步的技术、经济分析。
附件:
1、邀请外国厂商来华技术交流计划;
2、出国考察计划;
3、可行性研究工作计划;包括负责可行性研究的人员安排,如需聘请外国专家指导或请专业机构代写要附计划。
出国考察、培训人员都应努力搜集有关标准资料,回国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包括标准化的内容。带回的标准资料应编出目录清单,送有关主管部门或省、市、自治区的标准化市场研究单位或情报单位。